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考研调档、政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4-09  浏览次数: 366

各毕业班级:
  201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学生档案及政审材料及时、安全送达有关录取院校。根据研究生录取及学生档案管理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递交

    1.研究生入学调档需要递交的材料有:《调档函》(原件、红色印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2. 调档函右上角务必用铅笔注明本人学院、专业、学号、姓名。

    3. 学生在收到调档函后,按照上述要求将相关材料递交所在学院审核。

     二、政审

    1.录取学校需要政审材料的,由学生所在学院党组织应在对其思想政治及现实表现进行严格审查,并填写相应审查表或出具政审材料。相关材料应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2.学生考取学校未作明确要求的,一般应由考生所在学院对政审材料进行密封并加盖密封章,由考生本人寄达其考取学校;对政审材料作出明确要求的,请按照政审函要求办理。

    3.严禁由考生本人或其他人员自行填写。
  三、档案寄发

    档案材料由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通过机要通信统一寄送,各学院不得自行邮寄或由考生本人自带。

    四、其他

    1.考取第二学士学位、录取公务员的学生档案寄送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2.本科生档案、调档材料请递交至院602A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3500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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