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5-09-24  浏览次数: 640

根据《关于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的通知》(苏师大学〔2014〕18号)要求,按照工作进度安排,经研究决定,于10月下旬对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项流程

1、各学院须按要求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专家组。专家组由三人以上(含三人)组成,专家组成员须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并指导过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教师担任。

2、各学院团委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在认真总结项目研究成果基础上,按要求填写相关结项材料,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交各学院结项验收专家组进行初审。

3、各学院专家组须对立项项目进行综合评议,提出书面意见并明确是否准予结项。各学院须根据专家组意见,对本单位立项项目是否准予结项提出书面意见,相关材料报校团委审核。

二、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9月21日-10月9日

项目负责人(学生)整理项目成果、填报项目结项材料,并交指导教师审阅、签字。

10月12日-10月16日

各学院组织专家组初审验收并提出书面意见。

10月19日-10月20日

各学院对上报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填写汇总表后报校团委审核。

三、结项要求

1、验收材料内容

项目结项须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附件2)纸质档各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2、研究成果形式

研究成果形式包含:文献资料综述、研究或设计方案、实验记录、已发或待发论文、图纸、专利、研制报告、实物、调研报告、软件及说明书等。若研究成果为实物,请提供实物或与实物的合影照片、演示视频等;若为软件,请提供刻录光盘。

3、评审结果

学校将于10月下旬组织专家依据各项目申请表中提出的预期成果,对各学院审核批准报校团委参加终审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验收。结项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项目结项成绩将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并作为相关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无法按期结项的项目,学校将终止项目开展并停止拨付相关经费。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申请表.doc

附件2-1: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研究报告撰写规范.doc

附件2-2: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结项报告-创业设计报告撰写规范.doc

附件2-3:大学生创业实践报告撰写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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